目前,有两个理论模型去解释为什么喝酒后性行为会不受抑制:酒精近视理论和酒精期望理论。
1、酒精近视理论
喝酒限制了人的认知能力,在喝醉的时候,人们更难以注意或处理多重情境线索,与此相反,醉酒的人只关注最显着的线索。
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在你喝多的时候,很可能只能关注眼前看到的一些事情,比如眼前有个馒头就可能吃这个馒头而注意不到桌子远处的海参鲍鱼,过马路就只能看到路而注意不到红绿灯和来往的车辆。
如果在这时候暴露于性刺激中,这个最显着的线索就可能导致出现性唤起。
比如,一个喝多的人看到了路边的按摩店,就进去做个保健啥的,如果能做大保健,他根本不会考虑有没有可能被抓或者得病(在清醒的状态下,这些情况很可能会被考虑到的)。
2、酒精期望理论
与酒精近视理论所强调的酒精的作用不同,酒精期望理论强调饮酒对性风险行为的心理影响。
酒精预期理论认为,喝酒时或者喝酒后的行为,受到与喝酒相关的预期结果的强烈影响。
也就是说,他在喝酒的时候知道喝酒或者喝多之后可能发生什么,同时心里又期望这种事情的发生。对于这种人,喝没喝酒、喝多喝少,酒精可能都会成为“酒后乱性”的借口。
说到底,所谓的“酒后乱性”,并不是酒有问题,而是人的问题。一般来说,喝酒后是可以勃起的,除非是喝得酩酊大醉、烂醉如泥,否则都可以完成性行为。
不论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因素,喝酒都不是“乱性”的借口。